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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或相關基金支應。
本辦法補助之經費,以年度預算額度為限,不足部分得移至下年度辦理或不再受理申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擬訂補助計畫,載明下列事項後公告之:
一、申請資格。
二、申請期限。
三、申請補助項目。
四、補助額度。
五、受理類別。
六、辦理流程。
七、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