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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替代役實施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一般替代役役男膳食,由訓練及服勤單位負責辦理;第一階段研發替代役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膳食,由訓練單位負責辦理。
前項膳食於必要時,得發給主、副食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