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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刑事資訊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協調公務及非公務機關提供犯罪偵查所需資料。
二、刑事資訊技術之研究及運用。
三、本局資訊作業與警政資訊系統之管理及維護。
四、本局資(通)訊安全之管理及防護。
五、本局資訊應用環境之管理及規劃。
六、全國各類刑案資料之蒐集、處理、分析及運用。
七、刑事資訊系統之規劃、管理、訓練及運用。
八、其他有關刑事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