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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8 條
物品管理人員,對於保管之物品應分類編號、隨時檢查並定期盤存。盤存
時應由主管單位派員監盤,並編製盤存表,以備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