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動荷重,應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慣性力:指起重機因橫行、直行、平動與轉動動作等因加減速度所產生之力,其值為垂直靜荷重與垂直動荷重總合之β倍,β值依下表規定計算。但橫行、直行中以車輪驅動時,以動輪荷重之百分之十五為上限。
┌──────────────┬─────────────┐
│平動 │β=0.01 √v │
├──────────────┼─────────────┤
│橫行、直行 │β=0.008 √v │
├──────────────┼─────────────┤
│轉動 │β=0.006 √v │
├──────────────┴─────────────┤
│備註: │
│1.v :各種運動之速度值(公尺/每分鐘)。 │
│2.轉動動作時,應視荷重在伸臂前端。 │
└────────────────────────────┘
二、離心力:指隨轉動動作而作用於轉動半徑方向外端之力,並應依下式計算:
2
W.V
F=────
g.r
式中之F、W、g、r及V分別表示下列之值:
F:離心力(牛頓)。
W:吊升荷重(牛頓)。
g:重力加速度(公尺/秒 2)。
r:轉動半徑(公尺)。
V:圓周切線速度(公尺/秒)。
三、車輪之側向力:指與車輪之進行方向成直角之水平力,並應依下式計算:
r=λr.R
式中之 Sr、λr 及 R 分別表示下列之值:
Sr:車輪之側向力(牛頓)
λr :車輪橫力係數,以跨距與有效軸距之比,由下圖求得,其中 L
為桁架或吊運車跨距(公尺),a 為有效軸距(公尺)。
R :車輪負荷(牛頓)
四、前款有效軸距(a ),應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一軌上有四車輪時,為外側車輪之中心間距。
(二)一軌上有超過四車輪至八車輪時,為外側二車輪之中心間距。
(三)一軌上有超過八車輪時,為外側三車輪之中心間距。但設有水平導輪者,其有效軸距為外側兩導輪之中心間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