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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前二條僱用期間之認定,依職業災害勞工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日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