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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人事處掌理業務事項如下:
一、教育人事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修。
二、本部、所屬機關(構)及專科以上學校人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