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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紀律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公共債務主管機關應按月編製公共債務報表,按月公布於政府網站。
各級政府依公共債務法第六條及第九條規定訂定之債務改善計畫及償債計畫,應於核定後公布之,並按月公布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