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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申請廠商申請列管軍品經測試後,測試機關應發給測試報告書。
前項測試報告書格式,由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