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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住宅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其為政府出售者,免徵不動產買賣契稅;其為
政府出租者,依住家用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