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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不動產經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後,主管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囑託不動產登記機關塗銷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
一、有事實足認申請文件或資料係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
二、經法院確定判決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文書,認定申請人未具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之法律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