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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立法院立法委員與外國國會議員聯誼會籌組運作辦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依本辦法補助聯誼會之經費,應在當年度所列預算範圍內辦理,並依補助額度、項目檢具原始憑證,於所屬會計年度內送由本院國際事務處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