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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9-1 條
雇主進行前條鋼構組配作業前,應擬訂包括下列事項之作業計畫,並使勞工遵循:
一、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
二、防止構材及其組配件飛落或倒塌之方法。
三、設置能防止作業勞工發生墜落之設備及其設置方法。
四、人員進出作業區之管制。
雇主應於勞工作業前,將前項作業計畫內容使勞工確實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