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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7 條
原圖野外抽查,在一幅圖內選擇適當地形,施行導線及縱斷面綜合測量,
導線長度二公里以上,沿導線及在導線兩旁測出至少十個以上之明確地物
點之平面位置,並在重要高程變換點測出其高程,以與成圖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