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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6-1 條
特別低壓設施係指電壓在三○伏以下並使用隔離變壓器及相關設備組成者。
隔離變壓器應以最大電流二○安以下之分路供電,一次側電壓在二五○伏以下,其輸出電路最大額定為三○伏及二五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