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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6 條
本規則所稱居住設備,指下列設備及其屬具:
一、膳宿設備。
二、通風設備。
三、空調設備。
四、照明設備。
五、衛生設備。
六、醫藥設備。
七、其他居住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