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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機關人事資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各機關應有效推行人事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之各項認知宣導,並對於所有同仁,依據不同之需求以及權責分工,進行不同程度之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