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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之進用,依本章以甄試定其資格。
前項甄試,應以公開公平方式行之,由主管機關視業務需求,統一舉辦。
主管機關得將甄試業務,委由相關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