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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各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各地辦事處掌理轄區內事項如下:
一、農糧作物生產、加工、行銷、推廣與冷鏈物流之輔導及執行。
二、農糧作物耕作制度調整、集團化、企業化、產銷調節之輔導及執行。
三、農業機械與自動化輔導、農產品溯源管理、農產品安全監測、有機友善農業、肥料之執行。
四、糧商登記管理、糧價調查、市售米管理與抽檢、公糧委託業務管理之執行。
五、農糧統計調查執行與農情資訊之蒐集及提供;農糧作物天然災害救助之執行。
六、其他有關轄區內農糧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