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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公路之規劃,應依照下列各款內容編製規劃報告書:
一、規劃緣起、目的、規劃方法、基年及目標年。
二、發展現況檢討分析。
三、社經資料分析與預測。
四、運輸需求分析與預測。
五、工程計畫標準與主要工程數量。
六、規劃路線概要。
七、所需經費與籌措方法。
八、經濟效益評估。
九、修建優先次序。
十、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