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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軍事運輸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鐵路軍事運輸專用列車,軍事運輸機關應指派隨車運輸指揮官。保密及貴重軍品或依鐵路主管機關規定需派押運人者,應派人隨車押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