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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再生水經營業籌設許可及再生水開發案興辦許可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再生水開發案經查驗合格後,再生水經營業應檢具依建築法令、消防法令及環境污染法令規定所取得之執照、許可或同意,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營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