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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部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本部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本部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本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本部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本部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承部長之命辦理本部所屬機關、部隊貪瀆與不法事項之預防及處理。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