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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共同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歸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