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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辦事處及助選員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競選辦事處或助選員之設置不合法令規定,經監察人員制止不聽者,應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