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推廣教育班職掌如下:
一、辦理員警在職進修教育班期訓練計畫、教學之實施與學生(員)考核、文康及課外活動實施事項。
二、辦理在職員警推廣教育學分班事宜。
三、辦理各項警察專業研討或訓練。
四、其他有關推廣教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