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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道路因施工或舉辦活動致行人通行阻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核准道路施工或舉辦活動時,應要求施工或活動主辦單位於施工或活動期間,留設臨時人行通道或替代性無障礙通道,並設置行人通行之保護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