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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依第八條及前條規定留存之身分資料及交易紀錄,於法務部調查局(以下簡稱調查局)或司法機關依法要求時,應迅速提供,以重建個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