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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合作社財務報表及經費處理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合作社理事、監事或職員出國或在國內參觀考察,應與業務相關並編列預算。但情形特殊經社務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