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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福建省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本會於辦理選舉、罷免期間除依法調用政府職員外,必要時得在編制員額
內聘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