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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勒戒之費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條之規定辦理。
前項費用,勒戒處所得自受觀察、勒戒人之保管金中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