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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本會館配合上班時間開放貴賓室、會議室及會客室。
夜間 10 時後因公務必需滯留研究室者,應事先向值勤警衛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