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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傳真公文之保管、保密及其他未盡事宜,依事務管理規則及其手冊等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