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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組織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1 條
國民大會代表在任期中,得準用公教人員保險法之規定,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其保險俸給比照立法委員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