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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申請辦理第三條所定二款以上之服務者,應以個案管理方式為之。
前項個案管理指依職業災害勞工需求,提供資源整合、連結等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