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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及第二條之三,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