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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森林遊樂區收取之環境美化、清潔維護及育樂設施使用之收費費額,應於明顯處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