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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設立,應就下列事項妥予規劃:
一、市場設置地點、面積及業務區域。
二、市場新建、擴建、改建或合併計畫目標。
三、市場基本及附屬設施種類、規模及配置基準。
四、市場公害防治設施基準。
五、市場經營、管理及資金運用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