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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大眾捷運系統發生之行車事故,依其所致傷亡人數、財產損失及影響正線運轉結果,分為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及行車異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