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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空廚業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空廚業於機坪內之各項作業,應訂定作業實施細則及緊急應變計畫報請航空站備查,並定期實施安全檢查,製作檢查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