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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檢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船舶向航政機關申請檢查時,應由申請人依附件一之格式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有關文書或圖說;向驗船機構申請檢查時,依驗船機構之規定申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