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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第三期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公債持票人除依照本公債條例享受各項權利外,不得對於第一條規定各鐵路有何權利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