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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經評定為最優申請人,應依公開評選文件規定期限與主辦機關完成委託實施契約之議約及簽約;未於規定期限完成議約及簽約者,主辦機關得通知次優申請人遞補議約及簽約或重新公告徵求申請。
前項議約內容,不得違反公告及公開評選文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