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殘障福利金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主管機關依第八條第一款補助進用殘障者之義務機關 (構) 程序如左:
一、申請人應檢附進用超過之證明 (殘障手冊影本及公、勞保證明) 、
計畫書及估價單,送主管機關審查。
二、主管機關受理申請後,應派員訪查實情,其符合補助條件者,送請
委員會審議。
三、委員會根據訪查紀錄及申請有關證件,審議補助項目及金額,並將
決議報主管機關核定。
四、經核定補助後,由主管機關通知申請人依核定項目及金額執行,並
於執行後,將執行狀況說明書附支出憑證報主管機關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