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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
本條例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