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憲法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大法官迴避之規定,於書記官及通譯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