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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本會及所屬單位概算、預算、決算之編製事項。
二、關於本會及所屬單位預算之分配及執行事項。
三、關於會計紀錄登記及會計報告之編製事項。
四、關於付款憑單、傳票之編製、支票之會簽、庫存現金票據、有價證券
及銀行存款之查核事項。
五、關於原始憑證之整理、保管及送審事項。
六、關於內部審核工作之執行事項。
七、關於採購案件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會同監辦事項。
八、關於統計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供應及統計報告之編纂、管理事
項。
九、關於本會及所屬會計人員任免、遷調、考核、獎懲等案件之擬辦事項

十、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