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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中央政府預算執行暫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各單位預算機關之資本支出計畫及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之固定資產投資計
畫,其全年度之計畫執行進度未達百分之八十者,或全年度前九個月之計
畫執行進度未達百分之六十者,除不可抗拒之特殊因素外,該機關首長及
相關主管應予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