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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4 條
火焰式探測器,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裝設於天花板、樓板或牆壁。
二、距樓地板面一點二公尺範圍內之空間,應在探測器標稱監視距離範圍內。
三、探測器不得設在有障礙物妨礙探測火災發生處。
四、探測器設在無日光照射之處。但設有遮光功能可避免探測障礙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