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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申請案經依規定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核發機關得僅就其申請同意設置文件或許可證中,未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部分進行審查,並應將環境影響評估中廢棄物處理及相關污染防治審查結論併入許可條件。